无正当职业的李某,恶念从生,筹谋对发廊老板娘秦某进行抢劫金器。后来认识无业游民王某,两人共同实施抢劫计划。那么李某和王某犯抢劫罪会如何判刑?下面由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解答。
李某曾经因盗窃被判入狱5年,出狱后没有正当职业,平时靠给人做点零活或是打架出头赚点钱。2010年8月,一个赌友找到他,说和一个洗头房老板娘结了点仇,叫他去帮忙“教训”一下,作为回报,给了他500元“辛苦费”。李某干这些事情,轻车熟路,没费多少工夫就连吓带骗教训了老板娘,而老板娘身上惹眼的金项链和金耳环更是引起了他的注意,立刻恶念从生,筹谋抢劫金器。
10月中旬的一天,经过缜密计划的李某与认识的无业人员王某,在早晨5点多钟骑摩托车来到那家洗头房。彼时,卷帘门虚掩着,李某径自拉开门走进店里,先四下环顾了店内的情况,只有老板娘秦某一人在,正合李某心意。李某问秦某:“做不做生意?”此时天已经快亮,睡眼惺忪的秦某没好气地说:“不做,身体不舒服。”见第一步进行得不顺利,王某忙凑上前去,油嘴滑舌把秦某哄进房间,李某就在店门口望风。10分钟后,李某估摸时间差不多了,走进房间,看到王某已经穿戴整齐,秦某还光着身体坐在床上,就对王某使个眼色,王某飞快地把秦某的衣服扔出窗外,把秦某按在床上,伸手就去拉她的金首饰,李某拿了毛巾准备捂住秦某的嘴。受到惊吓的秦某连声求饶,“你们要什么东西尽管拿去,不要绑我,我不会叫的。”两人抢了金项链、金耳环和手机骑摩托逃往宜兴,在一个首饰加工店把金首饰卖掉,每人分到了1700元,挥霍了一阵子。李某自以为拿走了秦某的衣服和手机,她当时就没办法报警求助,也不能出来追,自己逃离地很完美。没想到,几天后就案破,落入了法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江苏无锡惠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和王某犯抢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