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死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自行车时速最多也就10公里左右,怎么可能把人撞死?而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刑,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下面由沈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6月23日20时50分许,宜春市明月大道温汤至仙巩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夜跑时被一辆夜间骑行的自行车撞倒,被撞女子20多岁,为温汤本地人。肇事男子约30多岁。120急救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对被撞女子进行急救,然而抢救无效,女子当场死亡。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据从现场围观市民处了解到,肇事男子30多岁,肇事自行车是一辆专用于骑行的自行车。男子身上穿有专业的骑行装备,双膝因摔伤血流不止。
除了此次事故,在网上搜到了其他有关自行车撞人的事故。
2012南宁16岁的单某骑着“死飞”(一种飞轮固定、没有刹车装置的自行车),从邕宁区彩虹南路往莫村方向走。到达蒲庙大桥南侧时,由于车速较快,单某撞上了在非机动车道步行的曾某。曾某摔倒时后脑着地,当场昏迷不醒。
2014南京南京吴某骑车下坡时为了省劲儿,他没捏刹车、没减速,突然发现前方20米处有一行人在横穿马路,他以为自己能避让开,所以没有采取任何减速措施,可遗憾的是,吴某非但没避让开行人,还一下子撞了上去,双双倒地。被撞男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5浙江彭某骑自行车带人途经西山村附近时,因为下坡车速过快,与行人徐某发生碰撞,致其倒地受伤。彭某弃车逃逸,徐某经送医院抢救后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如今满大街跑着的自行车,它已不再是简单的自行车,它有可能是城市休闲车、有可能是山地车、也有可能是公路车,它们看上去都是自行车,但速度却是不一样的。就山地车而言,在下坡时,时速最快能达到每小时70公里。“这些事故也给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敲响警钟,绝大多数市民认为,只有驾驶机动车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个观念是不对的。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法官这样说: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所以,只要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有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产生了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就足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不论肇事车辆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所以说,骑自行车如果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网提醒大家,无论是行人、骑车的人还是开车的人,请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