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在我国迅猛发展,在其飞速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制度、管理等疏漏,毒品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疏漏,借助快递进行毒品的走私、贩卖和运输。本文通过研究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的原因及特点,从而剖析当下快递运输制度的利弊进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最终达到有效地打击、预防犯罪的目的。下面由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快递,兼有邮递和物流活动,不仅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而且送货上门,因此给客户带来诸多方便。除了较快送抵目的地及必须签收外,很多快递公司均提供邮件追踪功能、送递时间的承诺及其他按客户需要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使快递业得以飞速发展。快递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快递公司之间激烈的竞争。快递公司为了提高商业利润、争取客户资源,可能会忽视快递业的操作规范,出现快递包裹寄送人不实名以及快递包裹安全检查不仔细等现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犯罪团伙放弃传统毒品犯罪运输途径,转而以快递为运输途径进行贩毒活动。
一、毒品犯罪择快递为运输途径的原因
毒品犯罪的运输途径是毒品犯罪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产生的原因对于我们制定侦查对策、防控措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快递公司安检程序的疏漏
自2000年以来,国内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快递公司之间竞争激烈。为给顾客节省时间,提升办事效率,以抢到更多的客源,各大快递公司无视相关部门的规定,放松了对快件安全性的检查,产生了不开包检查,不检查真实身份,不检测违禁物品等违规揽件行为,有的甚至对违禁物品视而不见。这就使得不少犯罪分子抓住管理漏洞,将毒品藏匿于其他物品中进行投递,以实现毒品运输的目的。
(二) 快递未实行实名制
在快递邮寄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收寄人实名制的问题。快递邮件不实行实名制,也无需出具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收寄人的身份可能是隐蔽的或者虚假的。当犯罪分子利用快递进行毒品运输的时候,采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进行投寄,负责接收邮件的犯罪分子同样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接收,如若案发,公安机关的介入也必然陷入侦查囹圄,无法及时查清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犯罪分子则趁机逃离案发地点。
(三)快递运输毒品的快速性和易操作性
1.快速性。迫于快递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快递公司争相提高快递速度,采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多种交通运输途径投递快递。多数快递能在3天内到达目的地,有的甚至通过航空公司进行运输,实现24小时达到运输目的地。快速运输的快捷性在吸引了广大消费群体的同时也引起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关注。毒品犯罪分子利用快递运输的快速性,使毒品能够快速流通,实现其毒品犯罪的目的,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2.易操作性。操作简易是快递运输的一个重要特征,该特征同样体现在快递投递毒品的运输过程中。毒品犯罪分子不用经过繁杂的手续和长时间的等待,只需打电话预约快递员或者直接到快递公司的投递点简单填单即可。寄送快件也不需要特殊的投递主体,只要能付够足额的快递经费或者货到付款即可进行投递,行为能力和行为年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
二、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特点
(一)隐蔽性
快递作为新兴的运输方式为大众所接受,最重要因素是由于其便利、快捷,便利之一在于包裹投递时没有严格的检查流程,便利之二在于快递运输的快速性,这使得借助该手段运输毒品的犯罪明显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一方面,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人借助投递快递无需严格检查的疏漏,将毒品藏匿于普通的生活用品中,使得侦查人员或者快递公司在投递过程中难以发现毒品的存在;另一方面,鉴于快递公司运输服务的快速性,使得毒品附着物快速进入流通环节,送达收件人手中,缺乏发现时间。
除此之外,由于快递邮寄实名制尚未落实,使得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发现之后也难以追查犯罪嫌疑人,使侦查活动陷入困境。
(二)快速性
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快速性,一方面是指毒品转移的快速性,另一方面是指毒品犯罪嫌疑人转移的快速性。
1.毒品转移的快速性。众所周知,快递业的发展离不开各式各样的交通运输工具,而近年来交通运输工具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快递业的迅猛发展,一些利用航空运输工具进行传递的快递包裹甚至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一天送达。基于快递业的迅速发展,毒品作为投递客体的快递包裹自然也具有快速性。
2.毒品犯罪嫌疑人转移的快速性。受侦查力量的威慑,毒品犯罪犯罪分子一般均没有固定的住址,往往采取“游击战”的方式对抗侦查。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投递藏匿有毒品的快件的犯罪分子往往在投递结束之后迅速转移,防止毒品在邮寄之后被发现。
(三)广泛性
我国经济发展一日千里,随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快递运输网点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成立并呈密集化发展趋势,随之,以快递为毒品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也在全国蔓延开来,有快递运输网点的地方就存在毒品运输的可能性,此类犯罪已不局限于某一区域。
因此,我们不仅要注意受“金三角”、“金新月”影响较大的西北和西南地区的此类案件的防控,更需要从全国范围内进行制度改革和防控措施的实施。
三、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防控
毒品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首先依赖于社会的发展程度和物质基础;反之,社会的发展程度和物质基础的变化也会导致毒品犯罪方式的改变。快递业飞速发展存在的疏漏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毒品运输,而这一犯罪途径的改变并未引起侦查部门和侦查人员的注意。同时,侦查组织对毒品犯罪运输方式更新反应的滞后性,使得这一领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为犯罪分子肆无忌惮利用快递进行毒品犯罪提供机会。这一滞后性,同时使得侦查活动变得被动,困境重重。这就要求我们侦查队伍必须提高应变意识,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调整,才能有效地应对毒品犯罪运输途径的变化。
(一)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相互协作,实行单位责任制
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政府各级部门都应当对此高度重视,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及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并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才能有效地遏制此类毒品犯罪的扩张。
由于此类毒品犯罪涉及了多行业、多部门,其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应当建立相互协作的关系。各级部门应当摒除私利,一心为人民着想,秉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团结合作,共同应对此类毒品犯罪。
此外,应积极落实单位责任制。实施单位责任制可以在案件发生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增加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意识,激发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进行防控的主动性。
(二)安检程序制度化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快递行业已经制定形成了基本的行业规章制度,但是安全检查程序的制度化迟迟未能实现。一方面,快递行业发展初期并未引发大量刑事案件,使得快递运输企业的安检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安全检查制度一旦确立起来,需要增加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降低了快递运输企业的积极性。另外,较为简单、粗陋的安检制度虽然已经制定,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快递企业并未落实。
安全检查程序制度化应包括快递公司快递员的选拔制度、快递员打开包裹步骤的规范制度、快递员检查包裹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制度、快递员的自身安全保护制度等几方面的内容,细化到每个细节,并认真执行。
(三)积极落实快递实名制
2014年1月份,鉴于快递安全问题的屡屡出现,国家邮政管理局除要求严格执行收寄检视制度外,最近还拟推行快递实名制。
快递实名制的实施必然会降低快递员的工作效率,增加用工成本,同时,可能会损害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权等。然而从长远意义上来说,快递实名制利大于弊。一方面,快递实名制可以提高快递的安全系数,防止毒品借助快递进行走私、贩卖和运输;另一方面,快递实名制也为在快递环节发现毒品犯罪后追查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
(四)加大对快递运输行业的监管
快递运输行业的监管分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只有内外结合才能使得快递运输行业积极落实各项制度,更好的预防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案件的发生。
1.内部监管。快递公司不仅要积极执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快递行业规章制度,而且应当对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管;既要对业务部门整体进行监督管理,又要对具体负责快递包裹投递的快递业务员进行监管。
(1)对快递公司业务部门的监督。快递公司内部应当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用于监督企业内部各部门对国家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各部门对规章制度执行的疏漏。
(2)对快递业务员的监管。一方面,快递业务员应当实行二人制收寄快递,即必须有两名快递业务员同时在场,才能对快件进行验收;另一方面,应当落实快递业务员签名制,即每个快递单都必须由快递员本人进行签名,并输入计算机系统备案。
2、外部监管。对快递运输行业的外部监管可以分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管。
首先,政府应当是主要的监管部门。政府要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组织监管力量对快递运输行业进行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快递运输企业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依据企业的表现给予鼓励或者惩处。
其次,社会监管也是重要的监管环节。随着互联网和新兴媒体的发展,社会大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家治理,同样,社会大众亦可通过网络等方式对快递运输行业进行监管。在发现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规章制度的第一时间,社会大众通过网络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可以将快递公司的漏洞及时公布,进而督促快递公司严格执行快递运输行业的行业标准。
四、结论
笔者认为,仅仅从上述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仍然有所欠缺,还应当进行毒品快速检验设备的研发。快递工作人员毕竟不是专业禁毒人员,其对待运输物品进行检验时,也仅是凭眼看、鼻闻,面对日益翻新的藏毒手段,其很难发现毒品。此外,快递工作人员上门揽件时也无法携带笨重的仪器设备。因此,研究毒品快速检验设备尤显重要。
综上,通过探究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我们可以制定出有效的防控措施,既能有效打击此类毒品犯罪,又能起到预防此类犯罪发生的作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原标题:毒品犯罪论文选编:试析以快递为运输途径的毒品犯罪防控
来源:中伟律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