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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死亡责任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17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国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交通肇事死亡责任!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必须客观表现在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包括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处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中或者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有着直接联系;

  (2)行为人必须是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必须是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依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致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